⒈ 審查核定財政收支、預算、決算等。
英audit;
⒈ 周密謀算。
引三國 魏 曹操 《<孫子>序》:“后百歲餘有 孫臏,是 武 之后也。審計重舉,明畫深圖,不可相誣。”
宋 曾鞏 《救災議》:“有司建言,請發倉廩與之粟,壯者人日二升,幼者人日一升……然有司之所言,特常行之法,非審計終始,見於眾人之所未見也?!?br />陳毅 《哭阮嘯仙賀昌同志》詩:“審計嘔心血,主政見威嚴?!?/span>
⒉ 宋 代中朝官署中的六院之一,為會計之府。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十四》。
引宋 李心傳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官制一·六院官》:“六院官,檢、鼓、糧料、審計、官告、奏進也,例以京官知縣有政績者為之?!?/span>
⒊ 對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的審查。
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一條:“國務院設立審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⒈ 政府機關的會計帳簿與紀錄,以客觀與科學的方法作有系統的審核檢查,以確定其正確性與合法性。
"審計"解釋:
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后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
近義詞:
審核、核算、盤查、稽查、考查、查核、查考、清算、清查
反義詞:
無
組詞:
審計機關、審計程序、審計制度、審計監督、審計風險、審計方法、審計計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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