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歌舞伎。
⒈ 歌舞伎。
引《楚辭·招魂》:“肴羞未通,女樂羅些。”
《后漢書·馬融傳》:“常坐高堂,施絳紗帳,前授生徒,后列女樂。”
《隋書·宇文化及傳》:“腹心稍盡,兵勢日蹙,兄弟更無他計,但相聚酣宴,奏女樂。”
《東周列國志》第七九回:“定公 與 季斯 新得女樂,各自受用,日則歌舞,夜則枕席,一連三日,不去視朝聽政。”
⒈ 歌舞妓。古代侍候統治階級的女性樂工及舞者。
引《列子·周穆王》:「事之若君,推路寢以居之,引三牲以進之,選女樂以娛之。」
《三國演義·第五五回》:「增女樂數十余人,并金玉錦綺玩好之物。」
近歌女
1、又到三月八,婦女樂哈哈;女人都是花,工作成績佳,愛心溫暖家,內外全能抓;男人雙手夸,女人頂呱呱;節日送問候,幸福要靠她,朋友請珍惜,身邊的女人;祝你婦女節快樂。
2、這個系列的作品大部份都是女樂手在獨奏小提琴、鋼琴、單簧管、法國號,也有二重奏。
3、花燈照,人兒笑,元宵佳節已來到。吃元宵,放花炮,牛年多多掙鈔票。玩歸玩,鬧歸鬧,健康平安最重要;兒女樂,父母笑,一年更比一年好!元宵節快樂!
4、直把幾女樂的,原來是個闊佬,早知道剛才自己就熱情些了。
5、是否要欣賞女樂演奏?讓開過夜總會的吳世恭都不禁感嘆,大明朝的酒樓文化確實是太豐富多彩了。
6、他達生任性,不太注重儒者節操,常坐高堂,施絳紗帳,前授生徒,后列女樂,開魏、晉清談家破棄禮教的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