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抗日戰爭時期由宋慶齡創建的孤兒收養機構。
⒉ 也稱“育嬰堂”。解放前,國民政府、外國教會等舉辦的收養社會遺棄嬰兒的慈善機構。新中國成立后,由人民政府接收并改建為兒童教養院和兒童福利院。
⒈ 收容教養孤兒的機構。
⒈ 收養孤苦無依兒童的福利機構。收養對象為父母雙亡,父亡或母亡或被棄的兒童。也作「保育院」、「育幼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