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監督管理。
⒉ 整理。
引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雜課·蘆課》:“蘆課舊例,工部專差部員,設 江寧 蘆政衙門,董理徵收。”
引清 魏源 《<說文儗雅>敘》:“意主告蒙,且便自檢閲,而不敢當董理之任。”陳垣 《<史諱舉例>序》:“錢氏 《廿二史考異》中,以避諱解釋疑難者尤多,徒因散在諸書,未能有系統之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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