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本指治理邦國的六典。后泛指國家法典。
⒈ 本指治理邦國的六典。后泛指國家法典。參見“六典”。
引《周禮·秋官·大司寇》:“凡諸侯之獄訟,以邦典定之。”鄭玄 注:“邦典,六典也。”唐 孫逖 《送趙評事攝御史監軍嶺南》詩:“議獄持邦典,臨戎假憲威。”金 王若虛 《君事實辨》:“讐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驁而凌上也。執而誅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
?含義網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范書寫盡在指尖!
m.shishangyizu.com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