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通過制訂和執行計劃來指導、組織和監督經濟活動。有國家或地區的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計劃管理和企業的計劃管理。前者內容著重于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向、目標、經濟總量、主要比例關系、生產力布局等;后者是有關企業的生產經營、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勞動工資、成本、財務等具體計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