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借用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文字而表示的意義,叫假借義。如“而”原意為胡須,借用為連詞義;“來”原意為小麥,借用為來去的“來”的意義。
⒈ 凡字義基于讀音同或音近之關系,以一字表另一語義而產生與本義無關者,稱為「假借義」。如《孟子·離婁下》「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的「蚤」字,本義為跳蚤,后因與「早」同音而被借作早起之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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