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法院、檢察機關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強制被告或有關人到案的憑證。
英warrant;
⒈ 舊時衙門開具的強制人犯有關人員到案的憑證。后由法院等簽發。
引清 陳貞慧 《書事·防亂公揭本末》:“初見其拘票,首予,次 吳應箕,次 仲馭 弟 周鍭。”洪深 《雞鳴早看天》第二幕:“這不是正式的逮捕,沒有法院的拘票?!?/span>
⒈ 法律上指拘提訴訟關系人到法院的憑票。也作「提票」。
英語warrant (for arrest)?
德語Haftbefehl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