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即酒保。
⒈ 即酒保。參見“酒保”。
引《漢書·欒布傳》:“﹝ 欒布 ﹞窮困,賣庸於 齊,為酒家保。”顏師古 注:“謂庸作受顧也。為保,謂??扇问埂!?br />《后漢書·杜根傳》:“因得逃竄,為 宜城 山中酒家保。”李賢 注:“言為人傭力保任而使也?!?br />宋 周密 《齊東野語·林外》:“﹝ 外 ﹞豫市虎皮錢篋數枚藏腰間,每出其一,命酒家保傾倒,使視其數,酬酒直即藏去?!?br />元 揭傒斯 《徐州對酒和曾編修》:“自古英雄得志人,未遇猶為酒家保?!?/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