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出拘票傳訊。
⒈ 出拘票傳訊。參見“拘票”。
引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陳錫九》:“錫九 又訴翁壻反面之由,太守大怒,立刻拘提?!?br />清 黃六鴻 《?;萑珪ば堂ふ袪钍健罚骸爱斆删刑岬焦伲斕醚袑?,録取口供?!?/span>
⒈ 法律上指法院用強制力,使被告在一定期間內(nèi),至一定之場所。
德語abführen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