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給軍營耕牧的田地。
引唐 韓愈 《崔評事墓銘》:“署為觀察巡官,實掌軍田。”《明史·羅亨信傳》:“時遣官度二鎮(zhèn)軍田,一軍八十畝外,悉徵稅五升。”《續(xù)文獻通考·田賦五》:“正統(tǒng) 二年,免軍田正糧歸倉,止徵餘糧六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