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不良分子。常指罪犯和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人。
引毛澤東 《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和廣大人民的利益,對于那些盜竊犯、詐騙犯、殺人放火犯、流氓集團和各種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壞分子,也必須實行專政。”柳青 《銅墻鐵壁》第八章:“應該當眾揭破壞分子的謠言。”
⒈ 大陸地區稱犯法作亂的人。